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認證
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認證:
1、節(jié)能服務公司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固定辦公場所
2、與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有關的活動,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(guī)要求。
3、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有關的技術提供能力,
應至少滿足以下三種情況之一
1、自有技術/設備。擁有較強的自主研發(fā)、設計和生產能力,具有與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有關的專利/專有技術,能夠提供自有技術/設備,并具有相應成功應用案例2項以上。
2、技術/設備外包(外購)。具有較為穩(wěn)定和良好合作關系的供應商,能夠獲得并應用于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,所采用的技術或設備節(jié)能效果/潛力獲得政府、行業(yè)協(xié)會或第三方機構認可,包括但不限于獲得專利、評價或認證證書、獲獎證書、入選推廣目錄、技術匯編等。
3、技術集成與整合。具備識別并利用市場上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有關的先進適用、成熟可靠、最佳可行節(jié)能技術和設備,經過集成和整合應用能夠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服務。
人力資源配置
1、根據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的專業(yè)領域及特點,擁有匹配的專職技術人員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。應配備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技術負責人,且應當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,具備中級及以上專業(yè)技術職稱,5年以上相關領域工作經驗,主持同類合同能源管理項目不少于3項。
2、應制定人員能力提升和考核計劃,對合同能源管理服務關鍵崗位的職責、專業(yè)技能,服務意識等進行必要的教育、培訓,并定期對員工的工作業(yè)績、能力和職業(yè)素質進行測評,提出改進方向。關鍵崗位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管理人員、設計人員、運行維護人員、特殊工種作業(yè)人員等。
組織管理水平:
節(jié)能服務公司應具備一定的保障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有效、規(guī)范實施的組織管理水平
資金保障能力:
能夠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所需的自有資金或具備相應的融資能力,確保滿足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正常實施。
風險防控能力:
具有相應的風險防范和控制能力。應針對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務的模式、類型及特點,識別分析潛在風險的來源、種類、特征,評估對服務質量的影響程度等,提出相應的風險防范和控制措施,建立合理、有效的應對機制。
- 上一案例:企業(yè)誠信管理體系認證
- 下一案例: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